紫金县温氏教育基金会章程
- 中华温氏网 2009年5月22日 温丹萍
(2008年1月14日代表大会修改通过)
引言
培养我族优秀人才,振兴中华文化繁荣兴盛,造福一方百姓。国家的强盛,人民生活的富裕,要靠党的英明政策和尖端的技术人才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,千秋伟业教育为先,经济的繁荣必赖于教育的发展。中坝地貌似聚盆地,山川秀丽,江水环绕,孕育着族人荣昌。人们深知“有文穷不久,无文富不长”的哲理,望子成龙之心人皆有之。为此,族人大胆设想,群策群力,众望所归,得到有识之士温国森等族人的鼎立资助,于公历1995年1月13日议定成立“紫金中坝温氏教育资金会”。本基金会以自愿合作自主的性质,以千人扶一的办法,筹集教育资金,将基金所生利息,激励会员后裔发奋攻读,促使人才辈出。本基金会亦为子孙后代造福,也是利国利民的义举善事,望族人和谐精诚协作,巩固发展,将基金会代代相传,发扬光大。
为进一步加强本基金会的管理,2008年1月14日召开温氏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委员会全体代表大会,经大会修改通过,特立章程如下:
指导思想
温氏教育基金会以自愿合作互助的性质,千人扶一的办法,筹集教育基金,将基金所生的利息,鼓励会员后裔发奋攻读,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一、机构和职责
1、设立董事会:研究决定董事会的工作方案。
2、设立常务理事会委员会:负责讨论、制定和实施工作方案、决议。筹备召集各项工作会议,落实检查执行决议情况和处理日常有关事宜。常务理事委员会任期三年,届满实行选举,可连选连任。常务理事会设主任1人、副主任2人、文秘2人、财会2人。
3、基金会委员从各地代表中选举产生,本届委员会成员23人。委员会下设常务理事委员会。
4、本基金会办公地点暂定于庆昇公祠。
5、基金会机构人员名单。
二、范围及条件
1、本会属自愿合作互助性质的明间组织。凡紫金中坝、敬梓、五华北洋温氏族人(含外迁后裔)均可参加本会。
2、本会热烈欢迎和接受国内外机关团体和个人支持的资助基金,凡捐助100元以上者列名记载、1000元以上者摄影留名存档。
3、参加本会的会员按现有全家人口计算,每人交纳一次性基本基金20元,自交纳基金之日起期满三年以上生效,享受奖学金。
4、参加本会的基本基金和资助基金,本会不办理退还手续。
三、奖金和管理
1、本会所收资金一律存入银行,专款专用,不准借贷。
2、基金实行民主管理,勤俭理财,核算小组由常务理事会组成,每年向董事会、委员会公布收支情况,基金会全体委员、会员共同监督。
本会需购置(固定资产、房产、地皮等)要经过常委会研究决定。
四、奖励与对象
凡参加本会会员后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资助对象,享受本基金会的一次性奖励,须凭本会会员证,入学录取通知书、注册证件(原件和复印件)到本基金会办公地点登记。本基金会将成员后裔受奖励的情况列册存档,并跟踪教育。
1、考上清华、北大的会员后裔奖励5000元;
2、考上国家重点(A线)本科大学、学院的会员后裔奖励1200元;
3、考上(B线)本科大学、学院的会员后裔奖励1200元;
4、考上大学专科的会员后裔奖励500元;
5、大学毕业考上研究生的会员后裔奖励1000元;
6、大专毕业考上大学本科的会员后裔奖励500元;
7、凡未参加本会族人的后裔考上本科、专科就读学生奖励,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。
五、本基金会制定的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,由温氏教育基金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紫金县温氏教育基金会
2008年1月14日印发
分享按钮>>连氏宗亲们!行动起来吧!
>>【安氏当代名人录】《客家人》深圳特刊主编安石榴